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《博士碩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辦法》
http://www.0fd76bnv.cn2025年12月26日 09:25教育裝備網
為做好博士碩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工作,推動建立科技發展、國家戰略需求牽引的學科專業設置調整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,保證學位授予和研究生培養質量,日前,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了《博士碩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辦法》。
修訂后的《審核辦法》分七章,共三十七條。第一章為總則,主要規定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的目的意義、定義和主要分類、指導思想和原則、基本條件、宏觀調控和規劃等。第二章為周期性審核,主要規定周期性審核的組織方式、分類,增設學位授予單位和學位授予點的范圍、要求和程序,以及學位授予資格轉移涉及的審核要求等。第三章為動態調整,主要規定動態調整的定位,學位授予單位自主調整的概念和要求,省級統籌增設學位授予點的概念和增設學位授予點數額來源,動態調整的基本工作程序等。第四章為自主審核,主要規定自主審核的定位、概念和范圍,自主審核資格分類、申請程序,自主審核單位的內部工作要求、增設學位授予點程序,以及對自主審核單位的監管機制等。第五章為超常布局審核,主要規定超常布局審核的定位、范圍、領域提出機制,超常布局學位授予點的學科專業名稱、門類及申請條件確定機制,以及組織機制和工作程序等。第六章為質量保障,主要規定新增學位授予單位復核機制,對省(區、市)和學位授予單位的質量監督要求,以及有關工作紀律等。第七章為附則,主要規定學位授予單位撤銷所有學位授予點后的處理方式、軍隊學位委員會的工作組織,以及辦法的解釋權、執行時間等。
《審核辦法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責任編輯:董曉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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